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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护工协会在淄博成立 宿涌涛当选会长 刘璐当选监事长

2022-01-13 11:52:4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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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消息(记者 叶涛 沈杰 通讯员 赵凯)1月13日,淄博市护工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淄博召开,淄博市护工协会正式成立,这也是山东省首家护工协会,宿涌涛当选会长、刘璐当选监事长。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刘延军参加大会并讲话,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四级调研员张中华参加大会并宣读成立协会批复,大会由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宏伟主持,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闫声国、科教交流科科长曲艳,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孙勇参加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淄博市护工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监事会监事长、监事。

淄博市护工协会共有会员单位82家,包括50家医院,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家医养结合机构,9家护工企业。协会旨在普及陪护知识,交流陪护经验,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护工服务水平,引领和规范护工行业。以“互联网+护工”模式,设立网络平台,平衡淄博市护工需求与供给,同时全力维护护工的合法权益。

刘延军在会上指出,护工事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建立规范的护工管理组织,是广大患者的共同期待,也是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职责。一要充分认识到成立护工协会的重要意义。各会员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创新工作思路,对护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探索,并用对护工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和指导,持续提升护工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将协会打造成集护工管理研究、教育培训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二要完善自身建设,提高协会服务能力。淄博市护工协会要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自律公约,完善会员管理办法和协会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工作流程,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三要加强协调配合,为护工提供有力保障。淄博市护工协会要按照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取得各部门的支持,为顺利开展护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当选会长宿涌涛谈了协会成立后的工作思路,协会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正向引领、加强培训等方式,创新机制,全力打造护工管理服务“淄博模式”。一是创新护工管理模式。制定医疗机构护工使用管理办法,报经主管部门会签印发实施,用制度规范护工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医疗机构、护工和陪护服务机构各方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护工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护工从业者规划职业生涯,提供规范的培训及考核;以“互联网+护工”模式,设立网络平台,平衡全市护工需求与供给。三是在医疗机构推广专业陪护。协助各医疗机构引入具备资质条件,信誉度高、富有经验的专业公司提供陪护服务,明确双方在用工、培训、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实现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护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大对护工专业知识培训和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岗前、岗中培训。护工上岗前组织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操作、院感防控、消毒隔离等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五是强化护工职业素养教育。指导各护工机构加强护工职业道德和基本职业能力教育,引导护工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行为规范,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当选监事长刘璐表示,监事会作为护工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在确保协会沿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协会自身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监事会将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坚持对护工行业发展负责,对护工协会建设负责,对护工事业负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与理事会共同促进协会提质增效,逐步完善多层次、全方位、全流程的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护工、服务患者、服务会员的服务水平,为健康淄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频道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