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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淄博市公园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2-01-27 14:47:0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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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消息(记者 叶涛 周山)1月2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疾控中心、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就淄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公园管理立法情况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副县级干部、三级调研员孟繁华就《淄博市公园管理办法》很多内容属于创设,淄博市的立法工作亮点,回答了记者提问。

孟繁华表示,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立法过程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便民利民的宗旨,站在市民游客的角度去研究如何更好的提供服务,提高市民游客的游园舒适感。规定公园应当每天开放,门票收费的公园或者公园内的收费经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对儿童、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和军人等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在公园主要出入口设置平面图、游园示意图、导向标志,有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爱心药箱、便民雨伞、休憩饮水、轮椅、婴儿手推车等便民服务。

突出精细化管理。对公园内的设施、植被和环境卫生、安全等作出具体规定,强调以“精为手段、细为目标”,发扬工匠精神,用足绣花功夫,全面抓好园容绿化、卫生保洁、设施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服务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突出公益公共属性。把“公园姓公、服务大众”贯彻于立法过程中,规定加强公园用地保护,公园内的餐厅、茶座等商业服务场所应当向大众提供服务,严禁任何与公益属性相违背的经营行为,禁止将亭台楼榭等观赏性园林建筑用于商业经营,禁止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公园还应当提供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服务,为志愿服务提供便利。

 

淄博频道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