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政府关于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票决淄博市科技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为2023年专项工作被评议部门。会上对淄博市公安局创建“群众满意公安派出所”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孙庆雷要求,淄博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监督的基本遵循和努力方向,全面营造“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工作氛围和机制,不断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更显实效。他强调,本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淄博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深入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坚定不移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推动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淄博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专项工作评议、备案审查工作等有关报告和议案的审议意见的落地落实,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的提请,于2023年4月28日任命:
侯康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庭长;
禚慧聪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李灵福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卫雁冰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汪燕飞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华蕾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杨继生、王娜、张维娟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炬、李桐光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卉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兴明、翟雪利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赵树一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兴明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的提请,于2023年4月28日任命:
张涛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玲玲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