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郭治强 通讯员 刘彤)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周村区法院召开全国生态日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会前,周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彩霞,大学城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北郊镇党委书记宗浩,周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在周村区北郊镇孝妇河畔共同为孝妇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随后,各媒体记者实地参观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听取了法庭人员配置、环境资源“四合一”归口审执工作职能、生态多样性保护基地整体规划及筹建进展等情况的介绍。参观结束后,记者们来到文昌湖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近距离感受了文昌湖的生态环境。
发布会上,周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煜通报了周村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民庭庭长安宝哲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成员回答了记者提问。
周村区法院严格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围绕淄博市委“3510”发展目标及周村区委“强富美优、品质活力”幸福周村、幸福文昌现代化建设,创新构建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归口审执模式,坚持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 努力打造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周村品牌”。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针对环境资源案件整体呈现数量逐年上升、诉讼类型全面、涉及领域广泛等特点,周村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和周村区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态红线不可触碰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引导、评价功能,紧紧围绕“公平和效率”主题,近两年共依法妥善审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计117件,有效保护了辖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效能。整合规范审判力量,创新制定《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四合一”归口审执模式的改革方案》,成立环境资源法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执行集约化、专业化,实现打击刑事犯罪、救济民事权利、监督行政执法和规范行政处罚、顺畅执行等环境司法方式的高效统筹适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聘11名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并与山东理工大学签署《关于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合作共建协议》,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审判能力水平提升、有力破解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疑难问题提供支持。打造生态司法修复新平台,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周村区检察院、周村区公安分局、文昌湖公安分局、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周村区环保局、文昌湖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等部门签订《文昌湖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孝妇河生态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建成两处集水系、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及替代性修复,环境资源司法教育宣传,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研究平台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
坚持现代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诉源治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周村区、文昌湖区设立“E+智慧微法庭”的村居、社区建立法官联络点,切实推进环资纠纷源头发现、就地化解。构建多元联动共治共享格局,与多家部门单位在普法宣传、行刑衔接、生态修复、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及协作平台,全面提升环境司法、行政执法质效。精准回应社会司法需求,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联络专员机制,与环保等部门联合设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充分运用发放司法建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等,以法治力量助推绿色发展。2023年以来,接受现场咨询、举办专题讲座16场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2千余份。拓宽环境司法宣传路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环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或宣判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环资审判影响,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出台《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裁判指引》《关于依法审理、执行环境资源行政案件的工作规范》《关于环境资源类案件执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选拔审判调研骨干成立理论研究小组对排污权、碳排放权、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靠前调查,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提三争”目标要求,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为民情怀、更广的格局视野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篇章,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郭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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