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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淄博市分五批推出了“服务下沉 窗口前移”等112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

2023-09-12 13:49:3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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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郭治强 实习记者 孙婧涵)9月1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瑞成,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淑捷,介绍延续、优化、完善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情况以及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并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近年来,国家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积极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为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经营主体保就业,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为此,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集中推出了30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也立足地方权限和实际需要,配套出台了多项地方减负措施,与国家政策形成“组合拳”,合力助企纾困、支持发展。

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但由于其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更需要务实精准、持续有效的政策支持,这也是历次减税降费政策的支持重点。

优化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优化完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仅为5%。

优化完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政策。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200万元。

优化完善“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由原来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统一调整为减半征收。为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国家还将上述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山东省级层面上,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负,山东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实施至今年上半年。

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税费优惠政策,今年继续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国家层面上,重点优化完善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至100%,与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保持一致。同时,将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不再设置实施期限,更有利于稳定企业政策预期,提振自主创新信心。

聚焦支持就业创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今年以来,围绕支持创业就业,国家重点延续、优化完善了三项税费优惠政策。

延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并且由原来的延续12个月延长至20个月。

延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及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免征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优化完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万元提高至2万元,并授权省级政府在20%上浮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对企业招用上述人员,按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并授权省级政府分别在50%、30%上浮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为落实国家授权的上述政策,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均按照最高上浮标准执行,执行期限自今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聚焦支持降本增效。今年以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家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针对降低物流成本,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针对降低融资成本,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及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三项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针对降低服务业成本,允许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分别按进项税额的5%、10%加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政策实施至2023年底。

聚焦支持消费、投资和出口。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今年以来,国家税费优惠政策也对消费、投资和出口做出相应安排。围绕促消费,对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在2026年至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围绕促投资,对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继续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围绕促出口,自今年1月30日起一年内,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退还出口关税;批准自今年4月份起山东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对于增强山东对外贸易活力动力,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8月22日,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等六项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或2027年底。

更加突出精准性。这些政策聚焦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直击市场主体的痛点、堵点、难点,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保障就业民生、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更加突出连续性。这些政策都是前期实施效果较为明显、当前经济发展中有实际需求的政策,合理优化完善后延续实施,有效避免了政策断档和急转弯,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更加突出制度性。与往年相比,今年出台的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更加注重长期性和制度性,很多阶段性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一些政策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提升政策效能。

今年上半年,淄博市税务局已先后分五批推出了“服务下沉 窗口前移”、探索建立社保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等112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近期,为进一步改进提升办税缴费服务,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我们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又新出台和优化了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作为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五批措施,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持续推进不折不扣执行好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如,对符合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条件的纳税人,按照“一人一策”原则进行宣传和辅导。又如,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不断拓展适用范围。

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持续推进精简资料、优化流程,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如,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又如,持续优化办税服务流程,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简化申报流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纳税申报方式创新等工作,保障纳税人快速享受税费红利。

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持续推进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常态化开展产业园区和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又如,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税商企直接联系点的作用,举办“齐韵淄税·与商同行”系列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向民营企业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提升合规能力。

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持续推进国际税收合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如,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出口退税企业应用,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又如,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下一步,淄博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切实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持续推动各项便民服务举措落实落细,以更优质的办税缴费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彰显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成果。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