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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张店】淄博张店:将拆除“生鲜灯”

2023-11-21 18:51:05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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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实习记者 石锦怡 通讯员 沈象钦)11月21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引导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禁用“生鲜灯”施行前的过渡工作。

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宣传引导,大力营造“生鲜本色”诚信消费环境。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宣传、进商超线下引导,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向辖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行宣贯,告知“生鲜灯”的禁用规定,引导其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典型示范,推动生鲜市场自觉关闭“美颜滤镜”。选取人流量较大的农贸市场及商超作为典型示范,积极行动起来,更换生鲜照明灯具,引导辖区生鲜经营者落实《办法》要求,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石锦怡

责编: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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