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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二次申请报名公告解读

2021-07-30 15:29:5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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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淄博张店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租赁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为更好地让社会公众,特别是符合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充分了解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项目的有关情况,现将2020年淄博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工作做如下公告:

一、申报条件

1、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张店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申请人须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之后)。

2、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张店区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

3、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张店区无私有住房。

二、申报及分配流程

1、登记。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2、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张店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或单身承诺书)

(4)申请人毕业证书、人才称号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6)《张店区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3、复审。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分别发送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各单位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予以书面反馈。经审核合格的,纳入综合评分排序范围,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资格并通知用人单位。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人才类别,根据《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4、公示。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排序结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5、选房(时间另行通知)。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选房通知,根据排序结果组织公开选房, 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挑选房源并签字确认,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租确认书》。

6、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申请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三、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3日

2、申报地点:张店区新村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一路113号,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302室。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每个家庭(含1人家庭)只能租赁一套;工作地在张店的符合淄博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租赁张店区的人才公寓,不再享受市级人才公寓保障;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特需人才,租赁张店区人才公寓的,可一事一议。

2、租赁型人才公寓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不超过5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因特殊情况仍继续租赁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

3、根据《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实施办法》(张人才公寓建发〔2020〕1号)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5年内取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格,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人才公寓分配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尚品大厦租赁型人才公寓简介及租金说明

1、张店区租赁型人才公寓由山东西地置业有限公司代建110套,项目名称尚品大厦公寓楼,位于张店区金晶大道以西,联通路以北。总建筑面积5768.67平方米,主体建设已全部竣工,目前已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具体房源信息待首次报名家庭选房后确定。

2、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免租金,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不含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未领取政府生活补贴的人才和专科毕业生,租金按照本区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2020年市政府公布的张店区市场平均租金13.58元/月·平方米)。淄博西地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收缴物业管理费(含电梯费3.9元/月·平方米)。

咨询电话:0533-2869292、0533-2271109

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zfbzswfwzx/channel_c_5f9f6cc17f98afa2038372db_5fb3c2ebdd0092b848bb9ad0/doc_61037687941005523459a489.html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徐玥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