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木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夜间非法狩猎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高某、张某、王某落入法网,8月9日,经鉴定得知,缴获的14只鸟类中,有7只山斑鸠为国家 “三有动物”。
今年上半年,木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巡逻时,发现树林中有强光照射,民警赶往查看,发现三名使用强光手电筒人员正在黑夜中摸索移动,当他们发现民警后,丢下了14只鸟类逃窜。民警将证据带回派出所,对情况展开详细调查。次日,三名嫌疑人因车辆被扣,自知逃不过警方追捕,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三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认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据悉,“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苗露 通讯员 高文真 张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