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消息( 记者 叶涛 苗露 通讯员 张营)为规范城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营造规范、文明的经营环境,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张店实际,日前,淄博张店公布了联系方式2211600,拟设置如下区域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询意见,诚邀广大热心市民参与,为打造本地品质活力的夜间经济品牌和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建言献策。
夜间经济街区(夜市)设置区域
(一)区域位置
夜间经济街区(夜市),是指在城区特定地段、夜间特定时段,以特色餐饮、小商品等为主要经营业态的场所。现就遵循“定点定时,安全环保、卫生洁净、配套齐全”的原则,确定张店建成区内首批夜经济街区(夜市)13处,分别为:
1.印象汇经济街区,经营范围:餐饮、购物,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柳泉路化纤街路口西南角,管理单位:淄博欢购管理有限公司。
2.悍码头小镇美食广场,经营范围:餐饮,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悍码头小镇院内,管理单位:淄博蓝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东坊文创园,经营范围:餐饮、文化创意,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东方文创园院内,管理单位:淄博东坊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东方智谷青创园,经营范围:餐饮、文化创意,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青创园院内,管理单位:东方智谷(淄博)商业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5.淄博王府井广场,经营范围:餐饮、购物,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美食街至共青团路,管理单位:山东悦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6.尚美第三城,经营范围:餐饮、娱乐,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尚美第三城院内,管理单位:山东橡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水晶街,经营范围:餐饮、果蔬,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重庆路(人民西路--华光路),管理单位:淄博水晶街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8.唐库文创园,经营范围:餐饮、文化创意,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和平路地矿家园以南,翰文苑以西,管理单位:山东唐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华润淄博万象汇商圈,地址:金晶大道与商场东街交汇处东北角。
10.万达广场商圈,地址:中润大道与南京路西北角。
11.玉黛湖夜经济综合体,地址:鲁山大道以东,309国道以北。
12.宏程新天地商业街,地址:南京路与联通路西南角。
13.齐新文化创意产业园,地址:鲁泰大道大张社区东门。
(二)经营管理
1.加强场所管理。经营场所应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设施和条件,划定地界,固定摊位,设立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经营标识牌。摊位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定点定位,不得越线。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亮证经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市、撤市,实施动态管理。按规定使用统一摊位(车)名称、标识。经营设施干净、整洁、美观。餐饮及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设施应加装符合要求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2.保证食品安全。夜间经济街区(夜市)食品、餐饮经营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得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进货时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所有烹饪、熟食制作、加工只能使用半成品,不得现场宰杀、加工。
3.规范经营秩序。摊位设置合理,物品摆放有序,无擅自占用、损毁和破坏公共设施行为。无超范围经营、擅自乱设摊点行为。安排专人引导车辆,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周边道路车辆及行人通行。服装百货、小商品摊位应与食品经营摊位保持一定距离,划行归市、有序经营。
4.严控环境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散煤、煤球、煤炭、焦炭、木炭等非清洁能源,减少明火使用,不得露天炒菜、加工直接入口食品。摊位须配备油烟净化及地面防护设施,避免对空气和地面造成污染。
5.严格卫生保洁。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餐具一用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保洁柜上做出明显标记;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和一次性餐具,须提供合格证明及厂家资质。不得使用未消毒餐具,不得现场洗涮餐具。现场要配备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应密闭储存和处置。每个餐桌应放置文明就餐提示牌,餐桌下面应配备套袋垃圾桶,做到垃圾入桶并及时收集清运,无散落垃圾。
6.强化主体责任。管理单位应配备充足的专职保洁人员,在营业时段实施不间断清扫,保持垃圾收集容器使用规范、窨井畅通、区域环境整洁。应对各摊点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废弃物均应集中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内,日产日清,满溢时随时清理。营业结束后2小时内,管理单位应组织清扫保洁和清理器具。每周应对地面的油污不少于1次大清洗,确保地面无污垢、无附着物、无积水。
规范烧烤业态发展
(一)打造品牌
为扶持引导烧烤行业健康发展,推荐筛选环境良好、健康美味、规范有序的烧烤经营业户组建张店烧烤行业协会,制定烧烤经营标准,实现自主管理约束,打造“张店烧烤美食”品牌,拟首批推广烧烤店9家:
(1)张店醉小牛烧烤店,地址: 和平路唐库文创园;
(2)青岛小鲜肉烧烤店,地址:共青团路与瑞安路交叉口以西(共青团路198号);
(3)正味烧烤,地址:重庆路水晶街中段;
(4)哈尔滨烧烤,地址:张桓路与联通路交叉口以北路西(张桓路91甲5号) ;
(5)乐巢烧烤,地址:华光路62号(码头故事火锅东侧二楼)
(6)悍码头小镇烧烤,地址:华光路与东二路交叉口,悍码头美食广场;
(7)醉小腰烧烤,地址:华光东路东方文创园;
(8)哈九烤串店,地址:共青团西路西五路尚美第三城西门;
(9)3C音乐烤吧,地址:共青团西路西五路尚美第三城(尚美12-1)。
(二)经营管理
1.烧烤经营须“进店、进院、进场”,必须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油烟净化设备定期予以清洗,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在室外进行烧烤加工、制作,并严格遵守“十条规范”,不得噪声扰民。对店外经营烧烤行为要及时予以取缔。
2.经营者应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洁净工作服、帽,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留存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所用畜禽产品索取并张贴公示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布局合理,分设原料仓库、粗加工间、烤肉间,场所清洁,食品原料、加工用工具、用具、容器离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清洗分池、分类清洗,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使用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使用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和一次性餐饮具,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倡导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加工用水使用符合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加工经营场所应配备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密闭带盖垃圾桶;购进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遵守进口冷链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并完成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