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记者 叶涛 于思齐 通讯员 高超 贺立栋)8月24日,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顺淄博博山区中心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博山区沿河东路与中心路路口处时,与顺沿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张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张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弃车逃离现场。而张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张某某肋骨、右侧胫腓骨骨折,右肾、肝、双肺挫伤并伴有脑震荡,急需进行手术治疗。但张某某家庭条件困难,父亲是残疾人常年靠药物维持,只有母亲和张某某平时靠打零工为生,面对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了解情况后,事故科民警紧急协调医院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启动救助程序,为张某某争取最佳治疗时间。经救助办快速审核审批后,为张某某及时垫付4万余元抢救费用,帮张某某一家顺利度过难关。现张某某已经康复出院,而肇事者周某也于次日被交警查获。
采访中博山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要勇于面对,敢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避,一念之差则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更为严厉的处罚。逃逸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此次事故中,张某某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