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淄博频道>内容详情

卖柴路上不慎翻车 淄博高青警方及时救助

2021-11-04 16:57:4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速豹新闻网消息(记者 叶涛 于思齐 通讯员 宁丽娟 张亚婕)11月2日10时30分,淄博高青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民警在李忠路大庄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翻倒在路边,一位大娘正费劲地想把车子扶正。

发现这个情况后,民警赶紧上前查看,发现不仅车子倒了,车上装载的树枝也都散落一地。考虑到树枝数量多且分布过于零散,大娘又上了年纪,行动不大便利,民警就将老人扶至路边安全地带休息,稳定情绪,自己和同事则准备将散落的树枝拾起、捆好。

就在此时,来往的热心路人也来帮忙,与民警齐心协力把车辆扶正,并把树枝放回车上,帮忙捆好。

经询问得知,老人就在附近村子居住,今年已经76岁了,本来准备去卖点柴火,补贴家用。经过该路口时,为了躲避车辆,心里一时急着拐弯,导致三轮车不稳,发生翻车。大娘向民警说道:“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平时都是看着没有车就过去,今天想着早点卖了这些柴火,早点回家做饭,就没看路。”看到大娘没有明显外伤后,民警提醒老人骑车注意安全,平时过路口时要多注意往来车辆。

采访中警方提醒:骑车一定要慢,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距离路口50至100米时就应当减速,行驶至路口时应该仔细观察左、右两侧道路交通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看到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要停车观察主路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行。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