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消息(记者 叶涛 于思齐 通讯员 高文真)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人人都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正确表达诉求,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藐视法律法规,逾越底线。如若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淄博高青县县城居民窦某、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高青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1月1日,高青县公安局民警在对进京违规越级上访的李某等人训诫和后期调查过程中发现,窦某、于某有组织、教唆、煽动、协助他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行为。两人行为诱导了部分群众,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违规越级上访,非法组织、串联、协助他人越级上访,向他人发布鼓动性、过激性、煽动性上访言论等行为,严重扰乱正常信访秩序,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因涉嫌寻衅滋事,窦某、于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采访中警方提示:希望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支持、不参与、不围观、不传播,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若违法信访,违法犯罪信息将永久记录,直接影响子女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违法信访,扰乱社会及单位秩序,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最终只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