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消息(记者叶涛 沈杰 通讯员张琪 白先伟)11月14日,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某村一处山坡处突发山林着火,起火原因系一村民随手丢弃烟头所致。目前,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11月14日13时许,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其村的山坡上发生火灾,请求民警帮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携带救火装备赶往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火情,参战人员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成功将火扑灭。
经调查,村民李某某到山坡地中收割中药材,随手丢弃烟头,引燃树木,沿坡向上燃烧到松树林,一瞬间浓烟密布,情况危急。护林员发现火情后,紧急通知相关部门集合人员快速进行扑救。11月19日,李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6日,并承担此次事件全部责任。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进入冬季,天干物燥,严禁在野外吸烟、烧荒、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以免引发山林火灾。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