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沈杰 通讯员 孟姿颖 )5月1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保障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在辖区正阳路新建路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队民警、辅警在新建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宣教活动,并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同时为群众详细讲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引导并提醒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手持通讯设备骑行,确保出行安全,切实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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