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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旗飘扬】临淄交警大队贯彻《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入心到位

2022-05-06 17:25:3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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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沈杰 通讯员 刘洪东)5月6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后的第六天,在临淄大道与雪宫路路口看到,骑电动车戴头盔率非常高,这得益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现场说,身边人讲,事故案例灌,典型示范引导”入心到位的宣传和管理措施。

截至目前,临淄区的贯彻工作经历了广泛宣传扩大知晓率、案例跟进提高主动参与度、劝导管理结合巩固提升期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三月份开始启动的,村居大喇叭,社区喇叭,微信矩阵群同步发力,特别是与教育和体育局作好了小手拉大手的文章,社会知晓度显著提高。

针对第一阶段个别市民认识不到位,戴头盔率和逆行违法居高不下的实际,临淄交警大队一改大水漫灌的填鸭式宣教模式,一方面到路面开展现场采访,一方面精心制作了30多条安全头盔、逆行等案例视频,通过新媒体平台高频率轮番播放,通过身边人的现场讲述,通过事故案例的旁敲侧击,市民认同感明显增强。通过开展“征集电动自行车违法和交通事故视频”、“征集戴头盔元素靓丽视频”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了亲和力和互动性,让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不逆行在临淄成为了流行和时尚。五月一日管理办法施行之后,临淄交警大队乘势前进,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劝导和管理相结合,巩固和拓展了宣教成果。

编辑:沈杰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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