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苗露 沈杰 通讯员 王琦)6月2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淄博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淄博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起典型案例。
各业务庭庭长分别介绍了相关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淄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淑玲通报了淄博市法院2021年环境资源审判情况。
近年来,淄博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优质司法助力淄博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淄博品牌”。
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坚持“从严从重”原则,对严重污染环境案件,依法重判严惩。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刑责治污与生态修复有效结合。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1件,涉及非法采矿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盗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等。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保障职能。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权者民事责任,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标注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82件,涉及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供用水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等。
积极督促支持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保障环境资源行政机关有效施政管理,依法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权益,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标注环境资源行政案件95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
全面把握环资审判“三合一”改革要点,扎实推进集中审理落地落实
强力落实推进审判改革。深入学习贯彻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会精神,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推进协调机构,研究出台《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方案》,并部署全市两级法院一体推动,将改革工作项目化,逐项研究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大力推进审判组织专门化建设。在中院设立单独编制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并组成由刑事法官、民事法官、行政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统一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指导基层法院工作。六个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三个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部门设置环境资源合议庭,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
大力加强重点区域司法保护。在淄博黄河刘春家险工建立集“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的环境资源黄河法庭和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在齐鲁工业园区、马踏湖湿地、太河水库等地设立巡回工作室,实现对黄河、湿地、水库等环保重点区域的司法保护。
以品质提升为契机,突出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效能
创新环资审判工作模式。充分依托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有利态势,建实环境治理基层节点,桓台县法院建立环资案件诉源治理联动机制,实施“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与诉源治理相结合,推动解纷三个效果实现。沂源县法院在环资审判庭设立驻庭检察室,协调公安机关成立环境资源刑事侦查中队,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协调和办理。
着力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围绕服务沿黄“滨州-淄博-东营”百里绿色长廊工程和黄河滩区退耕退养决策,突出诉源治理,立足环境资源黄河法庭,与黄河河务局联合开展涉黄河滩区土地承包纠纷专项解纷活动,并入选山东省法院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的公众参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活动,做好服务企业专员各项工作。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日”活动,面向企业开展绿色发展司法宣讲,通过释法答疑等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
注重经验总结和普法宣传。集全市法院之力,发掘审理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和规则树立意义的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突出宣讲恢复性司法、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在绿色低碳发展大局中的引领作用。沂源县法院审理的噪音污染侵权案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刊发推广。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先后入选省法院十大案例,有力提升了淄博环资审判品牌价值。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建议。聚焦碳排放、生态治理等“生态赋能”重点领域,坚持前瞻性研究和专题式攻关相结合,向环境资源主管部门、企业、村居发布一批具备实效性和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司法建议,提升生态环境前端治理和多元治理效能,扩大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社会影响力。
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选拔审判调研骨干成立理论研究小组,对生态环境权益、惩罚性赔偿等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对排污权、碳排放权、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靠前调查,培育理论调研先锋品牌。利用山东理工大学等驻地院校资源,围绕审判实践,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一批影响大、质量高的研究成果,扩大淄博环资调研品牌效应。
下一步,淄博法院将继续围绕市委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淄博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气更爽。
编辑: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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