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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旗飘扬】涉案3000余万元!淄博高青警方抓获“帮信”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增长780%

2022-06-20 15:33:5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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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沈杰 通讯员 高文真)近日,淄博市公安局高青公安分局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细致研判、精准打击,集中各警种力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活动,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利剑2022”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案民警克服嫌疑人分布地点分散、交通不便、报备手续繁琐等困难,奔赴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等12个省25个地市,行程15000公里,带破案件300余起,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增长780%,涉案3000余万元,全力为群众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案例一

6月1日,高青县常家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网上投资股票被骗15万余元。民警迅速对涉案银行账号进行查控,经缜密侦查发现,江苏宿迁籍人员仇某、钱某、纪某交叉结伙注册公司、办理公户,为诈骗团伙洗钱活动提供帮助,涉案价值800余万元。目前,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6月3日,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网上刷单返利被骗19万余元。民警迅速对涉案线索进行侦查,发现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兵贵神速,民警迅速赶至威海市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经查,自今年6月份以来,林某根据他人要求,从银行办理储蓄卡一张,并将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转账使用,获利2000元,银行卡涉案流水90余万元。目前,林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6月11日,刑侦大队根据掌握线索,在高青高速路口抓获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自今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李某交叉结伙,通过境外通联软件与境外诈骗犯罪分子勾连,租赁车辆到东营、德州等地,利用别人提供的银行卡为犯罪团伙洗钱跑分,涉案价值300余万元。目前,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等,更不能随意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以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

编辑:沈杰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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