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沈杰 通讯员 高文真 张业鹏)6月19日下午,两名热心群众将一只受伤的小鸟送到高青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希望小鸟能够得到妥善救助。
热心群众称,当天家里来了位“不速之客”,是疑似“鹰”的小动物,看到其胎毛尚未褪全,担心无法存活,就放入新买的猫笼中,带至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助。
这只小鸟卧在猫笼中,缩着脖子,羽毛凌乱,很像鹰隼之类的猛禽。民警立即联系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和自然资源局。经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鉴定,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鹰隼。由于尚为幼鸟且已经受伤,暂时不具备放飞条件。民警移交自然资源局,由工作人员照料。
希望小鹰隼能够尽快恢复健康,早日回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
猛禽类野生动物的喙和爪非常锋利,若看到鹰隼类的猛禽,请勿上前逗弄,以免将其激怒,反遭攻击。如果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或者有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及时与动物管理部门联系,或者拨打110报警。
编辑: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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