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沈杰 通讯员 王琦)6月24日,淄博中院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以来淄博市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有关情况,展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深度参与禁毒斗争的成效进行新闻主旨发布。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淄博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毒品类案件163件,判决毒品犯罪分子217人 ,其中2020年79件110人,2021年63件83人,今年截止5月底21件24人。从两年多来审理的案件情况看,淄博市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年降幅在20%左右。大宗毒品案件数大幅下降,以零星贩毒占比高。毒品罪名和毒品种类多样化。涉案罪名主要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毒品种类以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为主,涉麻精类毒品犯罪呈增多趋势。在贩毒方式上,隐蔽性更强。贩毒分子多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进行联络、交易,并利用物流寄递或者人货分离的方式进行贩卖。易制毒物品犯罪仍时有发生,且涉案易制毒物品数量大,外籍贩毒者偶有出现。
淄博市两级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毒品案件由专门合议庭审理。淄博市法院组建审理毒品案件的专门审判团队,由分管领导、刑庭庭长带头办理毒品案件,全面掌握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会议纪要等规定,准确把握毒品犯罪的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规则,依法规范毒品犯罪的量刑及缓刑适用,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毒品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从严惩处制毒犯罪、职业毒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去年淄博市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重刑率,是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的近两倍。严格控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除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被判决适用缓刑外,其他毒品犯罪严格控制缓刑适用,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率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的平均缓刑适用率。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淄博市检察院、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司法局的联络、沟通和协调,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公检法司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对毒品犯罪在内的刑事案件,开展刑事法律适用具体问题研究,统一执法司法指导思想、办案标准和尺度把握等,形成打击合力,更加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深度参与毒品犯罪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大毒品犯罪的预防工作。淄博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公开开庭、公布典型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等形式,持续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到街头、学校、禁毒所等进行法治宣传,邀请学生、家长、社会群众走进法庭,近距离感受毒品案件庭审。
今后,淄博市两级法院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拓展禁毒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新形势下禁毒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禁毒斗争的形势仍复杂严峻。如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易制毒化学品和麻精类毒品的管控仍存在漏洞,毒品犯罪的隐蔽性更强、打击难度加大等。
继续严厉惩处各类毒品犯罪,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对于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尤其是大宗毒品犯罪等源头性犯罪,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更加注重对零包贩毒尤其是多次贩毒人员及等“末端”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加大对涉易制毒物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遏制易制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从制毒源头上控制好毒品犯罪的高发、多发态势。同时,对因吸毒诱发的次生犯罪加大惩处力度。
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刑事司法应对研究,不断规范、统一司法标准。毒品犯罪有其特殊性,随着新型毒品的不断出现,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的行为定性、罪名认定、毒品数量的认定、毒品鉴定和定罪量刑标准、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主观明知认定、证据的审查和采信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进一步进行规范、统一的问题,淄博市法院将加强毒品犯罪的相关调研,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惩处各类毒品犯罪。
加强普法宣教,积极参与禁毒综治工作。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抓住典型案例、关键节点,广泛开展禁毒普法宣传工作,深度参与禁毒综治工作。充分利用好公开开庭、庭审直播等司法资源,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和教育功能,强化对被告人及其他庭审参与人的法庭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特别是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禁毒宣传。强化与公安、检察、教育、卫生、宣传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合作,探索建立毒品犯罪大要案信息通报、反馈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和禁毒执法情报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编辑:刘强
责编: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