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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发布侦办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告

2022-10-31 17:49:4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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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郭治强 通讯员 刘亚楠)10月31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就侦办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发布通告。

该通告称,目前,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正在侦办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发布此通告: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已立案侦查。经调查,金某于2022年5月至8月期间以山东弘尊新零售有限公司及“弘阳商城”投资平台为名对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2022年10月31日。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告指出,现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要求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弘阳商城”集资参与人,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与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聊天记录截图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1月15日前电话联系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 0533-2137825)进行报案登记,办案单位将逐一联系报案人进行后续报案工作,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同时要求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调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还发布了淄博市经侦大队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22号,联系电话:0533-2137825。

编辑:郭治强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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