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于大龙 郭治强 通讯员 尚超越)近日,高青县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无人机及实地踏查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做到禁种铲毒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
5月9日,木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居民李某院内发现48株罂粟。民警问及为何要种植罂粟时,李某称,看到这种花很好看,栽葱的时候顺带种上了。民警向李某普及毒品原植物相关知识和罂粟种植的危害后,李某当场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
目前,高青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身边有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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