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于大龙 郭治强 通讯员 刘亚楠)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贾庄派出所接到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公司的汽车被人租赁后转卖了。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经查,张某先到汽车租赁公司,以200元一天的租金租赁了轿车一辆。后因自己急需用钱,未经汽车租赁公司同意,找到刘某以车辆做抵押获利40000元。张某谎称自己与车主存在经济纠纷,有借条和车辆行驶证为证。当刘某对张某索要借条和车辆证件时,张某称过几天再给,随后张某找人制作了假的车辆行驶证,自己又编造了一张借条给刘某。刘某当场看出是假的,让张某退钱。然而,张某却早已把钱用来还债,无力偿还,随后车辆便被刘某处理了。经办案民警工作,张某来到贾庄派出所投案自首,涉案车辆已被找回。
目前,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张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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