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于大龙 郭治强 通讯员 孙同郁)近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商城路派出所会同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1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万某为了赚取“外快”,通过 “踏笼”等方式非法捕捉野生黄豆鸟(学名棕头鸦雀),通过微信群拍卖、标价等方式进行交易,并通过快递运输销往外省地区,非法获利10000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万某对非法狩猎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万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对非法收购、售卖、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坚决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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