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苗露 张少华 通讯员 张聪聪淄博报道:5月24日凌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高城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南县河村有人酒驾,请高城中队前往查处。
2时20分左右,民警联系到举报人杨某某,杨某某称其与发小李某等人在镇上一起喝酒后,李某不听劝告,想驾驶机动车回县城。杨某某觉得是自己请的客,万一李某酒驾发生事故自己承担不起责任,但李某已经强行驾车离开。于是,杨某某来到村里李某母亲家中,让其给李某打电话确认是否到家。
李某母亲给李某打电话后,李某觉得杨某某打扰了母亲休息,于是又开车返回村里,和杨某某发生争执。随后,杨某某拨打了110和122报警电话。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吹测值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带李某进行抽血,并调取当晚李某驾驶机动车通过卡口的信息固定证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醒:酒驾违法,醉驾犯罪。夏季来临,练摊饮酒需适量,不要强行劝酒,同桌人酒驾要及时劝导,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王盛利
责编: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