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于大龙 郭治强 通讯员 陈一丹淄博报道:近日,高青县公安局木李派出所民警与辖区群众合力救助了一只“三有”保护动物——池鹭。
7月3日,木李派出所接到热心居民李女士电话求助称,自家院子里来了一只绿色爪子的小鸟,疑似带伤无法正常飞行。由于从未见到过此种鸟类,她便用手机对鸟儿进行扫描,结果提示该鸟是“三有”保护动物池鹭,细心的李女士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小鸟因受伤无法飞行。为避免发生危险,民警小心翼翼将其安置在纸箱内,带至木李派出所,并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经工作人员确认,这只小鸟的确是池鹭,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池鹭一般生活在水质好的池塘、湖泊附近,其头、颈、上胸部具褐色纵纹,下腹部及翼为白色,嘴巴尖端为黑色,展翅时的形态好似身披蓑衣。
工作人员细致检查,发现这只池鹭翅膀有外伤,于是将其带回救护点进行疗愈,待身体各项指标符合放生标准后,再择合适地点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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