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深夜,淄博市住建局紧急印发《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健全应急防控指挥体系,逐一排查风险点,对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临建设施、施工现场及主要道路6大关键部位实施重点防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具备足够的防洪涝、防大风、防雷击和防倾覆能力;完善24小时在岗履职,接到台风、强降雨等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及起重设备运转,做好施工区域人员撤离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逐一排查隐患风险点,这些地方重点防控
通知要求,强化措施,抓好在建工程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健全应急防控指挥体系,逐一排查风险点,对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临建设施等关键部位实施重点防控。
深基坑工程。一是认真对照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细化、强化基坑支护、基坑排水和毗邻建筑物第三方监测等措施。二是严禁在基坑周边堆积各类建筑材料和设备,及时清除基坑边坡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三是全面排查基坑工程排水挡水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是否良好,防止积水。四是全面排查基坑四周防护栏杆是否坚实可靠。五是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支护结构进行检查,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按监测方案要求,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和巡视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六是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大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检查,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应急排水设备,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起重机械与脚手架。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具备足够的防洪涝、防大风、防雷击和防倾覆能力,塔吊、施工升降机、龙门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设施基础必须稳固可靠,排水措施须到位,应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二是在发布台风、强风、强降雨等预警信息后,严禁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吊篮作业等各类危险室外作业。三是强降雨预警结束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全数排查,检查是否有摇晃、变形、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等现象,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起重再次作业前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一是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临时设施要满足《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安排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二是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三是临时设施在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四是大风、大雨后应立即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临建宿舍等住所应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遇有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施工围挡(围墙)。确保临街和人员密集区域的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坚固可靠,工地围挡(围墙)内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料等重物,砖砌围墙必须设置抗风柱,不得采用竖砖砌筑。要安排专人巡查,对出现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加固除险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灾后要及时恢复文明施工围挡。
临时用电。一是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用电设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二是全面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三是在强降雨天气条件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降排水和抢险用电等必要用电外,其它电源应全部切断,并准备应急照明电源。
施工现场及主要道路。施工现场排水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应按规定坡度设置排水沟,形成连续、通畅的排水体系,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沟。
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预警后“停工撤人”
通知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岗履职,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防范。住建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24小时在岗履职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物资可随时调用。各单位接到台风、强降雨等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及起重设备运转,做好施工区域人员撤离等工作。
加强督导,做好汛期防范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等专业救援机构的联系,密切关注风险预警信息,认真落实汛期工作要求,保持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出现险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防汛救灾措施尽早落实到位。
汛前拉网式检查维护,隐患消除前停工停产
采访中,市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站长王卫东告诉记者,前几天,依据气象部门预报,他们已按照市住建局要求下发了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力做好房屋市政施工防汛工作。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防汛主体责任,重点对挡土墙、围墙、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支护情况,临建板房、深基坑、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设施的基础稳固、拉结及防风防雨情况,以及临时用电、配电设施、防触电装置的安全性能,汛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隐患消除前一律停止作业。二是对施工现场周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一律提前停工撤人。三是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或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时,一律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强行施工。四是强降雨过后,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五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督促指导施工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和报送,确保险情、灾情及时发现、应急处置、及时上报。
来源:淄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