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国昕怡 徐鲁红)4月29日,淄博市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高级警长郑建波同志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会上,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孙敬双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孙敬双表示,淄博市是电动自行车大市,目前,淄博市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187.3万辆,并以日均办理注册登记600余辆递增。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来有效确保骑乘人员出行安全是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是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据统计,交通事故中70%以上因为颅脑损伤导致死亡,80%以上因为颅脑损伤导致重伤,头部损伤也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安全骑行,从“头”做起,规范佩戴头盔,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此,自去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要求,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路面劝导、警企联合、行业带动、经验推广、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截至目前,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由2020年初的不足10%提升到75%左右。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下一步大幅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提供了强力支撑。把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作为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一个重要抓手和重要切入点,融入到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去,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用群众能看到、能理解的方式做好宣传教育。用足用好劝导、执法两个手段,统筹整治工作的力度、温度,切实将群众出行的“头等”大事抓牢、抓细、抓实,力争淄博市在年底前城市道路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比率90%以上的整体目标。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还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严把注册登记关。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查验车辆,对材料缺失、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非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严查严重违法行为。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上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违法的劝导和查处,发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和“警保合作”劝导站作用,及时消除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把握好严格执法和温情管理的关系。在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把握好执法尺度,将执法“严”度与管理“温”度有机结合,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的驾乘人员以警示和教育为主,对于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蛮横无理、拒不配合民警检查的违法驾乘人员,依法从严处理。
编辑:国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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