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国昕怡)5月17日,淄博市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做到‘两统筹’ 夺取‘双胜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淄博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杜贞耐向社会发布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强化审计监督的相关情况。
新修订审计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审计法为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此次修改审计法的必要性主要有三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组建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项重要文件,要求完善审计制度。目前,有关审计监督的顶层设计正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因此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有关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把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审计监督范围不断拓展,原有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职责已不能适应审计全覆盖实践需要,因而应当按照党中央要求,根据宪法精神作出明确界定,为审计机关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依法审计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通过修改审计法,一方面解决现有审计权限和手段难以保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制约,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同时,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形成的一些成熟经验做法,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新修订审计法以四个“坚持”为遵循,切实健全审计监督机制
新审计法的修订总体思路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将党中央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法治化,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在宪法框架下完善审计监督范围,优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工作中成熟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工作需要,着力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淄博市审批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原《审计法》共54条,此次修订中,修改34条,增加7条,合并1条,修订后共60条。新修订《审计法》在保持原《审计法》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修订。
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新修订的审计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今后,淄博市审计局将把牢“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持续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立足淄博市委审计办职能发挥,建立健全淄博市委审计委员会高效运行的制度机制,构建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格局,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新修订的审计法在现行审计法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今年淄博市审计局将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统筹做好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工作,践行科技强审,强化新技术应用,不断拓展审计领域,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
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新修订的审计法既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责任,又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回应“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此外,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健全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
编辑:国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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