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国昕怡)5月2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邀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德法向社会发布,会上,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王俊红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俊红表示,为确保“田长制”顺利实施,激发基层田长工作积极性、提升田长工作效率,淄博市采取多项措施支撑“田长制”落实落地。
出台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激发基层保护耕地热情。5月14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淄博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淄自然资发〔2022〕21号),明确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乡镇(街道)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市级奖励资金,由区县政府按照不低于70%比例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受激励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70%以上的资金用于辖区内承担具体耕地保护任务、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让“田长制”工作突出的地区得到实惠。同时奖励资金可用于“田长制”日常管理,促进“田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强化数字赋能,助力田长高效管理。全面建立淄博市“田长云”管理平台,开发了PC端、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三种模式,满足各级田长及其他民众需求,实现“田长制”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实现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巡查任务下发、审核及任务完成情况统计功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早预警,使违法违规使用耕地问题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目前,“田长云”管理系统已被省厅列为数字赋能试点,不断优化完善,助力各级田长管理任务高效落实。
严格考评奖惩,督导田长履职尽责。加强“田长制”工作开展情评价,对未按照要求落实的将予以通报。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对“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市级耕地保护激励的重要依据。各级田长要定期调度辖区“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对下级田长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工作突出的田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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