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国昕怡)5月31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淄博市“慈心一日捐”活动新闻发布会,淄博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了淄博市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就2022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安排部署进行了情况发布,并就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开展“慈心一日捐”等公开募捐要求
战笑明表示,根据《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规定,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淄博市慈善总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以开展“慈心一日捐”等公开募捐活动。
在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前,淄博市慈善总会已制定了募捐活动方案,并在“慈善中国”平台进行了备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内容。
下一步,淄博市慈善总会在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时,需要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和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便于社会公众行使监督权利。在“慈心一日捐”活动结束后,淄博市慈善总会将于三个月内在“慈善中国”平台全面公开募捐活动情况。
企业、个人参加“慈心一日捐”活动可享受税收优惠
高兵表示,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参加“慈心一日捐”活动进行捐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举例说明一下。某公司2021年利润为2000万元,向淄博市慈善总会(淄博市慈善总会已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捐赠300万元。那么,该企业202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2000×12%=240万元。通过淄博市慈善总会捐赠的3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允许限额税前扣除,当年扣除限额为240万元,未扣除部分60万元可以结转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扣除。
编辑:国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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