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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两会访谈丨淄博市政协常委刘志强:加快推进淄博市公办及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2022-12-29 09:41:0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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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刘小薇)12月28日,淄博市政协常委刘志强对记者畅谈:加快推进淄博市公办及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近年来,淄博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快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医育结合办、托幼一体办、社会引领办、社区家庭办、工会组织办”五种发展模式,淄博市建设托位1.4万个,每千人拥有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11个。

刘志强认为,虽然淄博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公办托育服务供给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目前,淄博市具有公办性质的托育机构仅有3家,托位275个,占淄博市托位数的1.96 %。普惠托育服务建设滞后,2020年以来,淄博市有5家托育机构申请国家、省资金共计450万元,建设普惠托位450个,仅占淄博市总托位数的3.8%。淄博市虽然已经建立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也出台了部分扶持政策,但在涉及托育机构发展的房租、运营补贴等关键方面,尚缺乏有效的协调推进机制。

刘志强建议,建立多部门协同高效推进机制。托育服务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壮大、日常监管等方面需多部门齐抓共管。建议学习托育专班工作模式,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日例会、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强力推进。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出台财政补助政策,对托育机构实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以奖代补等政策,对送托家庭实施托儿费报销政策。市级层面上,建议财政部门在落实建设补贴和二孩、三孩保育费补贴的基础上,每年对淄博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普惠托育机构按照10万元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按照每月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实行安保补助;按照淄博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运营补助,降低机构运营成本。

制定淄博市普惠托育收费标准。建议发改部门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淄博市居民收入水平,机构服务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制定淄博市及各区县普惠托育收费标准。

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服务建设。积极借鉴先进市做法,推进公办托育服务建设力度。鼓励各区县政府主导,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2023年底前建成1处及以上具有公办性质的托育机构,多元化、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设施覆盖每个乡镇、每个街道社区。

推进托幼一体化进程。建议教育部门根据近年来出生人口下降情况,提前谋划幼儿园学位转托位工作,积极推进幼儿园、托育机构一体化建设,引导公立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转型为托育园。

尽快推广“社区家庭办”托育模式。按照《“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依托各区县社区党群活动中心房屋及设施,以齐悦国际“小悦家”托育点为样板,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普惠托育建设,每个区县选择1-2家社区建成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举办福利性托育。依托工会组织的力量,鼓励联合国资委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全面梳理,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场地,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优先、免费用于发展职工福利性普惠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编辑:王盛利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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