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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淄博市开展工伤预防四维体系及工伤预防宣传,推动工伤预防提质增效

2024-09-26 13:50:0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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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盛利淄博报道:9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宏业介绍淄博市工伤预防四维体系及工伤预防宣传月有关情况,并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车新鹏,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张强,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宋占帅,一同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工伤预防工作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举措,是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避免、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

淄博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工伤预防重点行业在淄博市均有分布,工伤预防责任重大。近年来,淄博市人社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理念,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不断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双向促进。自2019年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以来,淄博市培训非煤矿山、建材、建筑业、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的职工超过10.59万人次,工伤预防费投入近1000万元,工伤重伤(亡)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其中因“三工”原因导致死亡认定人数占当年工亡认定总人数的比重由2019年的43.17%,降至2023年的23.03%,工伤预防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可。

2024年恰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淄博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持续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淄博市人社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工伤预防四维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并决定自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月活动,将工伤保险政策、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应急演练等内容普及到职业人群,借力工伤预防四维体系建设,推动工伤预防提质增效。

据了解,工伤预防四维体系的“四维”分别是工伤预防工作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重点行业)、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和工伤预防信息化建设四个维度。四维体系的建立旨在发挥“四方”各自职能和优势手段,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伤预防组织架构,联动做好工伤预防管控体系建设,依托数智化等“智能”方式,将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为广大职工撑起“防护网”,让更多人享受到工伤保险带来的“阳光雨露”。

发言人说,与之前的工伤预防工作相比,四维体系的建立能给工伤预防工作带来以下几个升级和变化: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确保工伤预防工作实效。淄博市人社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探索建立相关行业的“工伤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构建工伤预防联防联控、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此次在指导意见发布的同时,同步印发《粉尘作业用人单位工伤(尘肺病)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和《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指导接尘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规范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后期将印发其他行业、企业的实施细则,不断完善、规范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体系建设,通过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此次在淄博市范围内首批确认了24家工伤预防规范性企业,依托其行业内影响力,为淄博市各行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树立学习样板。

下一步,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淄博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人为本,持续发力,强化数据赋能,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工伤预防、安全生产等知识,并根据工伤预防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工伤预防政策体系,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编辑:王盛利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