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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淄博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每户每年扣减税收24000元

2026-07-09 14:28:1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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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盛利 通讯员 李兆鹏淄博报道:7月9日,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前国家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有很多有力的政策举措,淄博市积极响应并正在同步实施。

税收优惠政策分为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两个板块,现行政策执行期限到2027年12月31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编辑:王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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