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消息(记者 叶涛 沈杰 通讯员 岳展)2月13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卫固派出所民警在梳理电信诈骗案过程中,发现张某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后,立即将张某某抓获。
经讯问,张某某为牟利,将其名下三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并收购他人七张银行卡用于转卖牟利,总计非法获利两千余元。经查,出售的银行卡涉嫌多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多地公安机关冻结,涉案流水数百万元。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淄博公安高新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5日,同样在卫固所民警梳理电信诈骗案过程中,发现成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并立即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成某为牟利,将其名下三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跑分,非法获利两千二百余元。经查,出借的银行卡涉嫌多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多地公安机关冻结,涉案流水数三十二万余元。目前,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淄博高新区警方提醒:
1、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大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千万别贪小便宜吃大亏,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3、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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