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王盛利 通讯员 石程程)近日,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继续为2021年12月31日前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山东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本次养老金调整,淄博高新区涉及退休人员10000余人。
目前,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淄博高新区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平稳有序组织进行,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国家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编辑:王盛利
责编: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