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苗露 王盛利 通讯员 杜波) 9月28日,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委托法院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在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成功调解,调解庭内欢声笑语,用人单位当场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这是淄博市首例由仲裁院委托法院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标志着淄博市劳动仲裁案件处理进入新模式、新时代。
据悉,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始终坚持“有解思维”,创新建立委托法院调解新模式。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通过与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一致确定可由仲裁院委托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可选择由仲裁院或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对于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直接申请进入执行环节,进一步降低诉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后,仲裁院创新印制《先行调解告知书》和《委托调解函》,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先行调解。
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是省级示范化仲裁院,始终秉承“便民仲裁”服务理念,坚持有解思维,唱好“案前、案中、案后”调解三部曲,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通过创新采用志愿律师值班模式,解决群众法律咨询难题;通过创新实行委托法院和工会调解,让企业和员工在友好协商氛围中化解争议,减少企业损耗,助企纾困。
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淄博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将不断创新推出更多优质服务,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本领,打造过硬服务团队,更好地服务百姓,获得百姓的赞誉,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助力淄博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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