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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火炬】淄博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提醒:暑期兼职防陷阱,安全意识须加强

2024-06-19 14:35:2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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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盛利 通讯员 杜波淄博报道:为营造安定和谐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近日,淄博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面向辖区发布用工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企业和兼职学生,依法用工并切实维护好兼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随着高考结束及多数高校放假,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到暑期兼职工队伍。对于学生来说,暑期兼职小赚一笔,把所学用到实践中,还能丰富阅历,本应是走向社会的实践“第一课”。但是,暑期兼职存在较大风险,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学生身份的特殊性加上年龄和社会经验的欠缺,每年暑期都会出现一些暑期学生兼职引发的各类纠纷。

淄博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六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广大的青少年学生朋友,一定要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要抵押财物和证件,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同时,淄博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提醒广大青年学生朋友,一定要做好自身防骗第一责任人,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更不能相信天上掉馅饼,要学会识别骗子的伪装。一旦发生兼职纠纷,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资料,如:企业注册信息、在单位工作照片、录音录像证据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负责人或者介绍人的联系方式等,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权,切莫病急乱投医,以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效果。

编辑:王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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