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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火炬】淄博高新区:开展新《公司法》宣贯工作,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2024-10-16 14:34:3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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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苗露 张少华 通讯员 郭金钢淄博报道:10月16日,淄博高新区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贯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邢乐斌,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作栋,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巍,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郑国胜,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贯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行,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是企业应知必知的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新《公司法》颁布以来,淄博高新区综合研判、多点发力,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持续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外部宣传,做好登记政策释疑工作。丰富宣传载体,全面宣传新《公司法》的关键要点、主要变化、及相关解读,尤其是企业关注的五年制认缴登记制度,告知企业新法实施后存在过渡期,减少企业过度“焦虑”,依法引导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和提交材料规范办理变更登记。通过详细的解读,让群众能够清晰地了解新规定对经营主体的影响,以及如何更好地遵循法律规定,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营造新《公司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宣传海报、在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及相关普法视频,开设新《公司法》解读服务专窗、服务热线,制作新《公司法》热点解读、办事指南单页,在大厅登记窗口、园区企业服务站点进行推广发放。目前,已发放宣传推介材料1000余份。

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登记规范化水平。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台后,积极组织窗口登记人员集中学习,对新修订的内容进行逐条解析,重点对完善五年制认缴登记制度、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删除“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等内容进行分析探讨,并通过交流与分享学习成果,熟练掌握修订的有关内容和各项规定,夯实登记人员业务功底,提高登记规范化水平,确保登记人员学好、用好、执行好新《公司法》,全力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和新旧法规顺畅衔接的准备工作,不断提升高效便捷服务水平。

聚力帮办代办,加强登记环节指导。针对经营规模与注册资本明显不符且有减资需求的企业,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帮办代办,在线下帮代办窗口和线上,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帮助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刊登减资公告,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减资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同时,针对新设立企业申请的注册资本与经营规模明显不符时,窗口帮代办人员也会及时提醒,将新《公司法》中的五年制认缴登记制度告知,建议适当调整注册资本,真正让企业实现“办理登记有依据、针对调整有办法、依法治企有条理”。

编辑:张少华

责编:苗露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