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盛利淄博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建设发展进度,其中因购买土地企业成本较高,租赁别人土地可不可以以承租人名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6月30日,在淄博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记者采访了淄博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四级职员仇卫。
仇卫表示,长期以来,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都是“谁的地办给谁”,特别是涉及土地租赁的承租方无法把工程建设手续办到自己名下,导致投资热情降低,部分存量土地无法盘活。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建设项目中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带来的工程手续办理问题,缓解“有地无资金建设”和“有资金无地建设”的问题,降低企业项目成本,助力项目招引落地,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推行建设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新模式。
据悉,承租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立项文件、土地证明文件、土地租赁合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承诺书等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核发了以承租人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在,淄博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为3个租赁土地项目以承租人名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2024年2月2日,为承租人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傅山热电高温水首站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盘活闲置土地4.29亩;2024年11月6日,为承租人山东福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5000套机动车智能检测设备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盘活闲置土地107.72亩。2025年5月29日,为承租人山东旭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年产8000吨高性能包装材料及其制品项目1#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盘活土地20亩。
记者问:企业都可以申请不动产分割吗?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仇卫答:近年来,随着工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工业发展的形态和模式发生深刻变化,工业用地用房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回应企业诉求。根据省政府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将“探索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变更登记”纳入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回应企业诉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综合分析国家政策和各地实践经验,从适用范围、分割条件、审查机制等方面研究相关措施,出台了《关于规范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及分割转让登记的指导意见(试行)》。
据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非住宅不动产,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将不动产按宗分割,按栋、层分割,同层内按户分割登记。分割后的不动产单元需符合规划指标、权属界线封闭、独立使用并能实现一定用途、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完整等基础要求。
一般宗地分割要在项目建设完成、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后或项目建设未完成,确定规划平面图后可以进行分割。
需要由权利人提供分割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测绘成果、分割审查意见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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