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消息 (记者 叶涛 沈杰 通讯员 王琦) 12月24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制度新闻发布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伟主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厅副厅长宋欣欣、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贾茂远出席了此次发布会并发言。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强指出,为进一步优化淄博市营商环境,提高淄博市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大力推动破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与14家政府部门形成十项府院联动制度文件,为破产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积极与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接,就管理人履职工作具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了《淄博市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操作指引(试行)》等七项规范管理人工作的制度文件。下一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动管理人制度文件落地落实。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厅副厅长宋欣欣在通报中说, 今年上半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府院联动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先后与14家政府部门形成了十项府院联动制度性文件,为破产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下半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围绕管理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展工作。9月份,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管理人协会进行对接,就管理人履职工作诸多具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并就起草一系列管理人制度文件达成共识,安排专人起草相关文件;10月份、11月份,法院与管理人协会先后展开多轮会商,就制度文件草案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七项规范管理人工作的制度文件。其中,《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实施办法》,是全国法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明确赋予债权人参与管理人选任的规范性文件,获省法院高度认可、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将管理人工作制度文件汇编成册,将在本次新闻发布会后立即下发淄博市各区县法院及管理人律所及律师,用于指导今后的破产工作。在推广试行的基础上,淄博市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将进一步进行修改与完善,为淄博市管理人更好履行职责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淄博频道责编:苗露